場地租借
- 演藝廳(聯絡人:分機316楊先生)類別:演藝(奏)廳 位置:室內 大小:829席 說明:觀眾席位‧第一樓層觀眾席區:共20排、共733席,第二樓層觀眾席區:共4排、共96席座椅型式為固定式。共計829座位。
- 第二展覽室(聯絡人:分機366林小姐)類別:展覽室 位置:室內 大小:約86坪 說明:第二展覽場適合小型或個人展出。
- 第一展覽室(聯絡人:分機366林小姐)類別:展覽室 位置:室內 大小:約86坪 說明:第一展覽場適合小型或個人展出。
- 2F視聽室(聯絡人:分機566蔡小姐)類別:視聽室 位置:室內 大小:約99席 說明:視聽室除可播放影片外,亦可舉辦小型演講及做示範教室。
- 3F會議室(聯絡人:分機566蔡小姐)類別:視聽室 位置:室內 大小:約96席 說明:三樓會議室,共12排,共計96座位。
- 大廳(聯絡人:分機366林小姐)類別:活動空間 位置:室內 大小:約100坪 說明:可舉辦演講、頒獎典禮、開幕式等活動。
- 浯江書院講堂(聯絡人:分機808許先生)類別:活動空間 位置:室內 大小:約40席 說明:可舉辦小型演講及做示範教
金門縣文化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一覽表
場地名稱 | 上班時間 | 非上班時間 | 保證金 |
---|---|---|---|
演藝廳 | 3,000元/場次 | 演出:7,000元/場次講習 開會等:4,000元/場次 | 5,000元 |
第一展覽場 | 1,500元/日 | 1,500元/日 | 5,000元 |
第二展覽場 | 1,000元/日 | 1,000元/日 | 5,000元 |
二樓視聽室 | 1,000元/場次 | 1,500元/場次 | 3,000元 |
三樓會議室 | 1,500元/場次 | 2,500元/場次 | 4,000元 |
浯江書院講堂 | 免費/場次 | 免費/場次 | 免費 |
附記
- 一、
-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十日前提出申請(演藝廳租借請於活動前三十日完成申請手續)。
- 二、
- 租用申請請於七日出函、四日內繳費,方予以保留場次。
- 三、
- 如有營利行為、應自行向本縣稅捐處完成稅捐手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費申請使用本局場地 :
(一)政府機關學校或非營利之藝文團體及本局排定之展演活動。 (二)國家慶典或國定紀念日、政府單位舉辦之活動。 (三)經政府指定使用不出售門票之活動。 (四)不出售門票之勞軍活動。
- 五、
- 毎場次以四小時為一基數,未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算,超出四小時另加一基數收費。
- 六、
- 演藝廳如需彩排,另收費如後:上班時間:1000元 、非上班時間:2000元。
- 七、
- 租用鋼琴,毎場次500元(以租借YAMAHA為主,調音自理)。
- 八、
- 租用定音鼓,毎場次為300元。
- 九、
- 保證金在無損毀場地設施,七日(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 十、
- 上班時間:指毎周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時至17.30時
- 十一、
- 非上班時間:指夜間毎日17.30時下班後暨週休二日(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
- 十二、
- 經本局審核同意使用,應在指定時間內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並簽立切結書正本(紙本送至本局,如附件四、五)。
附件下載
- 浯江書院講堂-外借場地切結書-最新版
- 平面圖(全)
- 演藝廳設備資訊
- 附件四-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使用契約書、切結書、申請表
- 附件五-金門縣文化局視聽室、會議室場地使用契約書、切結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