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舍使用
最後更新日期:2019.02.19
館室使用
- 一、
- 開館時間:
(一)星期二~日上午09:00~下午18:00
(二)國定假日照常開放
- 二、
- 休館時間:
(一)星期一休館(南棟2F、3F、4F照常開放、上班)
(二)民俗節日休館(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過年)
借書卡申請要點
- 一、
- 居住本縣軍民,攜帶身分證﹝軍人需另備軍人身分證,未滿十二歲需戶口謄本﹞均可申請辦理。
- 二、
- 凡設籍本縣居民,可永久使用本卡。
- 三、
- 非本縣居民亦可辦卡,但需有身份證影印本乙份。
- 四、
- 手續完成後即可借閱書籍或使用視聽資料。
- 五、
- 讀者遺失借閱證,可到本縣各館辦理掛失,填寫補發申請單,當日即給補發。
- 六、
- 代辦借書卡,請出示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圖書館借閱規則
- 一、
- 開架圖書室之讀者憑借書卡借閱圖書,每次限借五冊,每次借出期限為三十天,得申請續借一次七天,逾期罰則,以每天逾期天數為停借期限。如:逾期一天其借閱權利停止一 天,以此類推。
- 二、
- 兒童館限滿五足歲至十二歲讀者憑借書卡借閱圖書其他規定與開架圖書室同。
- 三、
- 本館參考圖書及列為不外借之資料,讀者不得要求借出。
- 四、
- 讀者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損毀、污染、圈點、缺頁等情事,依本中心所指定圖書或購買同類之圖書賠償。
參考諮詢室管理規則
- 一、
- 本室資料包括期刊、各類參考工具書及小冊子、政府出版品、公報合訂本、考選部之各類考試試題彙編及留學資料。
- 二、
- 讀者請勿穿著背心、木屐及拖鞋入內,不得吸煙,並請保持室內安靜與整潔 。
- 三、
- 書包、手機、飲料、食物及其他物品請勿攜帶入內,應放置於存物櫃,惟筆記、簿本、紙張不在此限,需使用存物櫃者,請以證件換取鑰匙。
- 四、
- 本室圖書資料專供在本室內閱覽參考,概不外借。
- 五、
- 本室圖書資料讀者閱閉請歸還原處,不可攜出室外。
兒童室管理要點
- 一、
- 凡年滿四歲兒童、國小學生與兒童家長、老師,無須借閱證,均可入內閱讀﹝四歲以下兒童請由家長陪同閱讀﹞。
- 二、
- 進入兒童室應服裝整潔﹝不穿拖鞋、不打赤腳、不穿背心﹞須著整潔之衣服及鞋襪。
- 三、
- 書包、衣帽及其他物品,請不要攜帶入內,應整潔置放於室外存物櫃﹝可以證件向管理人員索取鑰匙﹞,使用完請歸回。
- 四、
- 保持室內整潔,不亂丟紙屑,亦不能再室內吃零食、喝飲料。
- 五、
- 安安靜靜看書,不喧嘩吵鬧,離座時將座椅收好,要聽管理人員的指導。
- 六、
- 請好好珍惜書本,不可污損,看完放回原位。
- 七、
- 未申請借閱證者,圖書不得外借。
- 八、
- 團體參觀請事先接洽預約。
附件下載
- 金門縣公共圖書館借書證辦理須知
- 金門縣文化局圖書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