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演藝廳及藝文活動防疫管理計畫書
最後更新日期:2021.09.07
日期: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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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計畫書主要為租借演藝廳演出使用,亦可提供於戶外活動參考使用,例如:傳音館、街頭藝人等,相關之規劃,提供範例供租借單位編修使用。
二、因本局演藝廳為封閉式室內空間,無對外是窗戶可供換氣,需依靠中央空調系統換氣,進入本場館之演出及工作人員,敬請提供快篩陰性、PCR檢測報告或疫苗接種證明。
三、進入場館之參加活動之觀眾,需採固定座位,並填寫於座位人員紀錄表資料以供查詢及便於現場參與人數之控管;未來倘有疫情發生以利調查接觸者。
四、演藝廳內維持單一出入口及動線管制並禁飲食,以避免場內民眾交錯走動,增加風險。
五、本計畫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指引辦理,視情形適時滾動修正。
六、本局防疫計畫書已送金門縣衛生局核定。
附件下載
- 金門縣文化局 公告版(11008)_防疫管理計畫書_場館使用_附件1
- 金門縣文化局 公告版(11008)_防疫管理計畫書_表演團隊用_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