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文化局優質演藝團隊證書頒發要點
最後更新日期:2022.06.24
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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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優質演藝團隊證書頒發要點
111年6月21日金文藝字第A511100049號
為鼓勵本縣業餘演藝團隊提昇優質表演藝術,特訂定頒發「優質演藝團隊」證書要點:
(一)團隊演出經驗績優、具地方特色,足具推展價值者。
(二)團隊富有藝術創造潛力,每年至少有 2 場以上公開演出作品;另有自行辦理相關演藝培訓課程或其他活動,報經本局備查或含於年度表演藝術徵件計畫,有確實執行者。
(三)對本局表演藝術活動熱衷參與,並大力於網路宣傳或分享本局藝文活動FB粉絲頁次數達20次以上。
(四)經本局對補助計畫之執行,查核狀況良好,且參與觀眾每場均達100人以上,並深受觀眾喜愛與好評者。
凡符合以上各點要件,本局得頒發「金門縣優質演藝團隊」證書,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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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質演藝團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