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為使金門歷史、軍事遺跡留下見證,透過訪問地方耆老、老兵作成口述歷史資料,以紀錄金門邊陲小島的重要歷史事件,並編印成冊,做為金門觀光旅遊解說叢書及史料參考。
貳、依據:本局108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辦理。
參、徵選主題
一、舉凡有關金門戰役歷史、軍事遺跡、戰地生活經驗等相關之影像文字述明或口述歷史或金門發生之軍事生活紀實,均在主題範圍內。(為避免重複,請詳閱已出版之清單)
二、文稿字數、圖片、人數
(一)(口述歷史、精神標語、將軍廟、防禦工事、砲戰地部署、軍民娛樂、訓練、服役生活紀錄等議題)
1.中文書寫:8萬字以上。
2.圖片:60幅以上(含照片、圖表、檔案資料等)一半為彩色。
3.訪談人數:20人以上。
(二)軍事遺跡:
1.中文書寫:2~4萬字以內。
2.圖片:200幅以上(含照片、圖表、檔案資料等)一半為彩色。
肆、徵選對象
一、為地方社團或協會或文史工作者或作家或學者或專家作者之個人。
二、曾在本縣生活經驗且認同本縣文化者、對金門軍事或戒嚴和軍管等有深入之研究者。
伍、收件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8年3月11日止。
二、收件方式
(一)依本局提供之申請表、計畫書、切結書、試寫稿受理。
(二)申請簡章:
金門縣文化局首頁-便服服務-檔案下載-圖書資訊科項下下載
「108年度金門戰役史蹟口述歷史徵選簡章」
(三)務必以掛號方式寄出,信封上註明「108年度金門戰役史蹟 口述歷史徵選計畫」,收件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連絡電話082-323169轉209。
三、繳交資料:申請書(封面)、申請表、著作授權切結書、計畫書(內容寫作架構、綱要、期程、經費預算表等)及計畫內容試寫稿1式7份。
陸、徵選須知
一、原則上入選之作品數量,係依年度預算邀稿,並各別通知入選者,入選者即可依原計畫進行撰寫,金門戰役史蹟口述歷史申請作品每人以1件為限。
二、申請作品由本局聘請學者、文史工作者組成評審會評審後,由眾多參選者選出優質計畫提案,將計畫核定情形通知各申請者,通過評審之計畫即可進行撰寫,並接受本局各項輔助與審查。
三、作品內容風格自行設計印刷出版,原則上每案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萬元,需進行期中、期末審查,如需申請出席簡報者,需配合本局通知出席之義務。為年底完成結案時須提供本局圖書600冊。
四、獲選申請者之書籍開本細節,例如頁數、開數、裝訂方式、執行方法等另行參閱附件(需求規範書),簽訂合約作業手續。
柒、注意事項:
一、作品著作權與本局共有,雙方均有再版或推廣之義務與權益,唯不得有損雙方名譽或權益之行為。
二、報名檢送之資料逾期、遺漏、不完整或不符規定者,不受理補件、徵選,所投之資料如未錄取,不予退件。
三、中途解約者需繳回已撥付款項並停權向本局投件補助申請2年。
四、公告預算為新台幣50萬,受託人需與本局辦理議價。
五、以個人投件者,中途不得變更 為協會或團體為契約主體;可為團體或個人投件申請。
六、聯名(多人)投件申請者,請自行推派代表人,掌控管理專案和處理帳務。切結書要於投件時一併交付申請,寄(送)至文化局。
七、作品抄襲、剽竊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者,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如有相關相片圖文引用,需有授權;如有侵害他人權利之法律行為需自負責任外,停止向本局投件五年。
八、口述歷史等圖書出版,於108年11月前辦理結案事宜,不得展期。
捌、「108年度金門戰役史蹟口述歷史」徵選計畫簽准實施,修正時亦同。
- 戰役相關出版品列表
- 108年口述歷史徵選計畫簡章
- 「金門戰役史蹟口述歷史」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