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金門地處國境邊陲的海島,過去與外界聯絡不易,面積雖小,但也發展出不同於他鄉豐富而獨特的人文歷史采風,近年金門無論是輩出的人才、亦或是享譽國際的金門高粱,都已讓世界漸漸對這座海上仙洲產生濃厚的興趣,為了有效行銷金門文化,故此希望藉由學者專家之手進行書寫,寫出如金門高粱般沁人心扉的好書。
二、依據:本局108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三、徵選主題:
縣長楊鎮浯曾在就職演說中提出正視新住民等面向,根據內政部2016年公開資料統計,金門縣新住民有二千五百零二人;其中大陸籍二千一百八十五人、其它外籍配偶三百一十七人。另依據金門縣政府民政處統計資料顯示,本縣設籍總人口數2O16年來到十三萬三千餘人,戶數有三萬八千七百三十四戶;換句話說,等於每十五點四八家庭即有一戶是由新住民組成的。
新住民人口比例逐年增多,但大多隱身於各個角落裡,很少有機會發聲,藉此期望透過文化藝術創作為這些弱勢族群喚起一點最基本的關注。
四、徵選對象資格:
(一)、本縣籍學者、作家。
(二)、具有在地生活經驗,及對本縣歷史文化有深切瞭解與研究者。
五、入選資格及預徵選資格審查:
(一)、108年入選資格
1需於108年11月30日前交付文化局1000冊書籍,回贈作者200冊,未依規定交書逾期者,依約計罰,若逾年度影響新年度預算者停權一年申請文化局相關補助。
2若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甲方得取消資格及停止5年投件申請文化局相關補助,並追回抄襲補助款,乙方絕無異議。
3中途解約者需繳回已撥付款項並停權向本局投件補助申請2年。
4公告預算為新台幣80萬,受託人需與本局辦理議價。
5可為團體或個人投件申請,若以個人投件者,中途不得變更為協會或團體為契約主體。
6聯名(多人)投件申請者,請自行推派代表人,掌控管理專案和處理帳務。
7切結書需於投件時一併交付申請,寄(送)至文化局。
8審查分期為三期:初審(投件)-期中-期末。
9受託人有逾期現象,依合約書規定每逾一日按契約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逾期違約金之支付,機關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
六、徵選方式及撰寫規定:
(一)、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提案申請計畫書及大綱或各章節摘要 ,且試寫1萬2千字以上(如附格式表)一式六份密封(用A4紙張以電腦打字,作品恕不退件),即日至於4月30日止截止收件(以寄到日為憑),自送者請至金門縣文化局收發室蓋戮章送至5樓圖資科辦公室或郵寄:89350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金門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並請註明「108年行銷金門小品文徵選」,連絡電話:082-328638。報名表可向文化局圖書資訊科索取,或由文化局網站https://cabkc.kinmen.gov.tw/下載。
(二)、申請案件由本局召開會議,並邀請學者專家或文史工作者審查。
(三)、入選之作品數量,係依年度預算邀稿,並各別通知入選者,入選者即可依原計畫進行撰寫。
(四)、本案內文不得低於6萬字 (含標點符號);圖片不得低於100張,最高不得超過150張(家庭合照、個人參加集會活動,或與本案無關之圖片,不得置入);頁數不得少於220頁,大小開本、內文用紙及裝訂方式等細節另行議訂。
(五)、本案撰寫以正體字為主,封面及內頁依規格大小編印,依本局規範審核。
(七)、個人臉書,宮廟、社區組織章程及會議紀錄、圖片等,不得置入其中。
(八)、體例、書寫內容和標的,應具宏觀性、客觀性、公正性及可信度。
(九)、如係共同著作,應共同具名提出申請,不得於定案後擅自增減。
(十)、獲選作品經審查委員期末審查完竣後,申請者應依本局相關規定自行印刷出版。原則上本案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0萬元,本局擁有著作財產權及永久授權使用,著作人格權則歸屬於作者,年底完成結案時須提供本局該圖書1000冊。
七、法律責任:
(1)受補助之出版品,如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時,由申請人負法律上之責任,與補助單位無關。
(2)受補助人聲明及保證本作品係原創性著作,絕未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
(3)若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涉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受補助人願承擔所有一切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4)若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及停止5年投件申請文化局任何補助,並追回抄襲補助款,受補助人絕無異議。
(5)受託人同意作品著作權與版權屬補助單位共有,雙方均有再版或推廣之義務與權益,唯不得有損雙方名譽或權益之行為。受補助之出版品得各視需要再版推廣,不另給酬。
(6)出版推廣:受補助之出版品,應送交金門縣文化局1000冊,金門縣文化局除典藏並分贈相關單位,受補助人與本局並有推廣本出版品之責。
(7)補助單位永久得引用裁取再印製受補助著作內容之部份或全部散佈推廣,免經著作人授權。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檢送之資料如有遺漏、不完整或不符規定者,不受理補件、徵選。
(二)、作品如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者,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三)、圖書書寫、出版,於108年11月30日前辦理交付1000冊,年度不得展期。
(四)、本計畫提案申請書、著作權授權及切結書等如附件。
九、本要點簽奉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 108小品文徵選作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