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辦理。二、旨揭補助計畫申請截止日為109年11月30日(星期六),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寄交本會審查。三、前開要點及申請表件請至(http://www.hakk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