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陳基虞

  陳基虞(1565~1643年),字志華,號賓門,金門陽翟人,浯陽信房前房二十世。萬曆十六年(1588年)與蔡獻臣、黃華瑞、黃華秀、張繼桂、呂大楠、蔣孟育、趙藩維等八位金門鄉親同為戊子科舉人,當時金門地方稱此為「八鯉渡江」;明年陳基虞續登己丑三甲35名進士,又與蔡獻臣、蔣孟育、黃華秀、蔡懋賢五人合稱「五桂聯芳」,這兩年將金門明代科舉推向了最高峰。

  陳基虞為人重孝友,性耿直。任浙江蕭山縣令時,因逆忤權勢而被左遷(降職)。任廣東南雄府推官(管一府刑獄之官)時,負責徵收橋稅,歲入萬金,一分不染。調任新會稅監,救活百名受冤士民。新會原來的縣令鈕光斗,依附宦官權勢,橫徵暴歛,危害百姓。陳基虞悉心調理,民賴以安,離任時,百姓焚香臥轍,道擁不前,民眾將他與袁、王二位前令并祀三賢祠。後晉升南京刑部曹郎,協助調解一起權貴傾軋異己的案子。任彰德(今河南安陽縣)刺史時,京畿猝警,大中丞范景文披星入援,陳基虞措置軍需,有條不紊。歷守三郡(南雄、新會、彰德),清正愛民,人多去思。擢廣東按察副使,進階中憲大夫(正四品),終因不媚權貴而被調。

  陳基虞歸籍後,卜居同安縣城西門內(俗稱「陳厝內」,故居於2000年被拆除)。居鄉期間,他參加過蔡獻臣邀集的「銅魚亭」落成盛會,也經常遊覽大輪山,並留下詩作。陳基虞對家鄉的水利、交通設施關愛有加,奉獻良多。他捨田在蓮山頭(今蓮花鎮窑市)開築蓮峰壩,長約四里,引水灌田,民賴其利。還捐置歸得里杜塘義塚,增置五恆堂祀田。因為他曾任過刑獄之官,家族後裔稱他「刑部祖」。

  陳基虞最大的功德,莫過於崇禎年間(1628~1644年)也就是他的晚年捐金倡修同安東溪上游五顯宮(主祀五顯帝君)附近的三座溪橋,俗稱「五顯橋」。這三座石橋初建於元大德年間(1297~1307年),三百餘年後由陳基虞再修,是北同安通往泉州府的古道橋樑。五顯宮又是北同安與金門水路航運的起運點。長興里一帶(包括今天的同安五顯鎮和翔安的新墟鎮)生產的紅糖、花生油、豆餅等農副產品及大宗的地瓜苗,由此裝船載到金門交易,以致今天當地尚有「傢夥放落蕃薯船」俚語流傳。因此,陳基虞為了維護和擴大同安與金門的水上貿易,不惜重金捐修三座古橋。

陽翟陳氏大宗祠內陳基虞的「進士」匾

陳基虞與蔡獻臣、蔣孟育、黃華秀、蔡懋賢五人合稱「五桂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