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繼桂,字廷高,青嶼人,是張鳳徵之子,由於父親晚婚,身體不好且過世得早,所以繼桂是由叔叔鳳表撫養成人。繼桂由龍溪縣學,萬曆十六年〈1588〉戊子舉人,二十三年(1595)登乙未三甲113名進士。初授華亭知縣,任內裁罷常例,不避權勢。後來調任松陽,神明愷弟,均役、清田,催科聽訟,辦案時鞭朴不施,而賦額無逋,於是教化大行,跟他父親一樣,卒於任上。
繼桂一生篤信親友,意氣倜儻,逝世後靈櫬從任職地運回家鄉,而家中經濟蕭然,妻子平日端靠織布理家來操持家務贍養自己。他任過的華亭和松陽二縣,都崇祀他為「名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