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綱,字思勗,號楚臺,一號五孳,青嶼張氏長房,為張苗第三哲嗣張寧之曾孫,居泉州通政巷,後與從弟朝綖,移居泉州庄府巷丁厝埕建「進士第」。朝綱九歲能文,萬曆三十四年〈1606〉丙午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登丙辰三甲第129名進士。
初授麗水令,巨猾斂跡。再調永嘉,有以白金假作海鮮品送他作為賄賂的人,朝綱將那人召來,把東西退還他。有一個富有人家的兒子殺了人,卻因為與郡守有交情,縣裡的一些官員礙於這層關係,許久都無人過問。朝綱知道後依法處理整飭,因此而得罪人。乃辭官回鄉。過了五年,派他出任金谿縣令。金谿縣一直有虎危患,朝綱乃為百姓向當地神明請命,後來虎患就化解了。
之後分校浙省闈考,所取得的人才皆名士。再陞戶部雲南司主事,掌管新太二倉,監兌兩浙,旋授正郎,出為廣西副使,在蒼梧地方置兵。蒼梧地當廣東和廣西之間水、陸之要衝,常有僚族土寇出沒。朝綱加強團練,召募義勇,使粵地因此而得以安定。後來署理藩篆,他以「兢兢業業、如履薄冰」的態度經營,在營衛屯兵、造船閥,由於經理得法,使百姓得以安居樂業,離任後當地百姓為他立祠以祭。蒼梧地方官之有生祠,是從張朝綱開始的。
朝綱卒於任上,他的治績得到當地將其崇祀於府、縣的鄉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