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立,字蔚生,福清人,順治十二年(1655)乙未登三甲253名進士,授山東萊陽知縣。當時開始清丈田畝,官吏想要超額,可立不讓其如此而保持原有額度,萊陽縣民感其德。順治十七年至康熙三年間擔任四川劍州(今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知州,時值流寇初平,百姓生活困苦,經過三年,民始復業。改任江南興化知縣,時常賦外加漕銀,累積達二萬,上司脅迫,數度請蠲,未獲准許,可立欲以死殉,乃破例奏免。後遷承德縣,動戚采地十倍,粒入於官,而徭出於民,可立均平歲賦,以卓異聞,因此而獲賜蟒袍、調涼州知州。時值大師西征,有強兵虐民件,可立曰:「官可棄,民不可縱,抗論置之法,師行肅然。」攝涼莊道內擢刑部郎中,治獄多平反,年七十餘致仕。卒後崇祀鄉賢。
同治十年重刊本《福建通志》〈國朝列傳.福清縣〉以及乾隆十九年刊本的《福州府志》〈人物列傳〉對張可立的記傳,大致如上述,可看出張可立為官之清廉公正。
張可立在北京出生,也住在北京,為什麼金門青嶼張氏家廟有他所晉的「進士」匾?原因是青嶼張氏從明英宗復辟後,曾任錦衣衛指揮使的青嶼張質一族,就一直世襲百戶且住在京師,到清軍入關時避難南歸,當時閩南各地抗清活動頻繁,金門尚未入清版圖,於是就依附在福清親族處(青嶼張氏族譜記載:族裔中有一支早年遷福清海潭,張可立當時既無法回金門依親祖籍,便轉依附於福清親族)。
張可立中式後,其本身職務不停的調動,東至山東萊陽,西到四川劍州,西北到涼州,北至熱河承德,南到江南興化。到其晚年才請人返鄉代為載入族譜。
金門偏隅小島本就資源短缺,歷來島民要不斷向外謀求生計,加上歷來爭戰不斷,迫使許多人不得不遠走他鄉,可貴者是那份對鄉梓的情感,所以才能在異鄉有所成就後,紛紛返回祖籍地認祖歸宗,載入族譜留芳後世。張可立正是這樣一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