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張對墀

  張對墀,字丹颺,號仰峰,青嶼人,父親應斗早逝,母親李氏,年二十四守寡,遺腹六月,苦節撫對墀長大成人。先遷姜嶼(又名苧溪,現稱洪村,屬廈門市集美區,即廈門北站附近),再遷晉江。

  對墀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甲午舉人,六十年(1721)登辛丑三甲27名進士,授河南太康知縣,以廉能稱,每決事,兩造並陳,兼聽立判,人欽神明。從雍正二年至四年任太康知縣期間,民多感服,訟詞稀少。復立義學,多所成就,一時文風丕變。及去任,父老赴撫憲泣留者以千數,男婦餽遺虛日,各鎮居立遺愛碑,至今人尸祝之。

  對墀因友人事株連獲罪,卒於配所,生平博學多識,詩與古文奧衍宏深,存有:其遊廈門萬石巖詩、鷺門觀海、鷺門山行記等詩,還有太康縣募修二賢祠疏等,都收入其所著《同江集》中行世。

張對墀和張可立、張星徽合立的「進士」匾

張氏家廟重建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