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受理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2018.12.06
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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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07年12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且從事與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機構或學校。
三、補助內容、方式及金額:
(一)論壇主題以全國性或地方性之文化政策相關議題,由受補助單位以由下而上產生為原則。
(二)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民間團體或單位,以「審議式民主會議」模式進行討論;在地機構或團體優先補助,同一申請者於同一年度以申請一案為限。。
(三)每一場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0萬元為上限。文化部將俟核定後公告獲補助名單及補助金額,並正式函知申請單位;惟相關補助金額需俟立法院預算審議結果而定。
(四)補助經費項目以執行論壇必要之費用為主,但不包含硬體設備。
四、相關要點(申請表、經費編列規則及審議基本規範等),請自文化部獎助資訊網站下載。(網址:http://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