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為1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於3月底進行審核。二、申請方式請檢附申請書及具結書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信箱(vhao71082@nmth.gov.tw),文件格式可參考附件撰寫。三、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詳附件或至官網最新消息(https://www.nmth.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