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文化局「116年駐縣藝術家申請徵件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15
日期: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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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116年駐縣藝術家申請徵件計畫」
金門縣文化局為推動藝術創作與文化交流,邀請國內外藝術家深入金門,以創作、交流與展演方式記錄、詮釋與保存金門的歷史記憶、鄉土人文及自然風貌,活化文化資產,促進文化資源永續發展。
116年度延續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合作,辦理「金門藝術家跨縣駐縣交流」計畫,鼓勵本縣藝術家赴澎湖縣進行駐縣交流,拓展藝術視野與跨區域合作。
一、金門駐縣藝術家計畫
名額:3名(國內、外各類藝術家)
藝術類別:
- 視覺藝術:繪畫、素描、版畫、雕塑、陶藝、攝影、設計藝術、複合媒材、裝置、觀念、錄像、媒體及影像藝術。
- 文字/寫作:新詩、小說、散文、劇本或其他文章創作。
- 表演藝術:舞蹈、音樂、作曲、戲劇、跨領域表演。)
二、金門藝術家跨縣駐縣交流計畫
名額:1至4名金門籍藝術家(實際名額視經費及評選結果調整),鼓勵本縣藝術家赴澎湖縣進行駐縣交流。
藝術類別:不限,各類藝術皆可申請。
三、申請方式
- 收件期間:自 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以送達為準,非郵戳)。
- 送件方式:請以掛號郵寄至「金門縣文化局 藝文推廣科」收,並註明「金門駐縣藝術家」或「金門藝術家跨縣駐縣交流」。
- 注意事項:投件資料及附件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申請所需表件可至金門縣文化局官網(https://cabkc.kinmen.gov.tw/)進入「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頁面下載, 填妥後請將電子檔案寄至:Kkinmen317@gmail.com, 並務必來電確認(082-323169 分機317,聯絡人:何小姐),以完成申請程序。